安徽商之都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廣場分公司隔油提升設備改造項目成交候選人公示
來源:商之都 時間:2024-05-09 瀏覽量:5201
安徽商之都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廣場分公司隔油提升設備改造采購項目(合商都物〔2024〕第003號)按照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評審方式,評審小組于2024年5月8日完成評審,最終確定:
第一成交候選人:安徽省科工機電智能工程有限公司;(響應報價:不含稅價55036.7元)
第二成交候選人:安徽科竣環(huán)??萍加邢薰?/span>;(響應報價:不含稅價56310元)
第三成交候選人:海悅渡浜(合肥)環(huán)保設備有限公司;(響應報價:不含稅價65250元)
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選人公示期為公示之日次日起連續(xù)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5月12日17時。公示期內,如對上述成交候選人存在疑問,可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向采購人提出異議。
1、供應商提出異議應當提交書面函件。異議函應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被異議人名稱;
(3)異議項目的名稱、編號;
(4)異議事項;
(5)相關請求和主張
(6)事實依據(jù)和證明材料;
(7)法律依據(jù);
(8)異議應當署名。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2、異議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2)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無充分有效證據(jù)的;
(3)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4)提出異議的時間超過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時限的。
異議人以異議為名謀取成交或惡意異議擾亂采購工作秩序的,將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如公示期內無有效異議,本評審結果即為確定成交人的依據(jù)。
采購人:安徽商之都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廣場分公司
聯(lián)系人:鮑金安
聯(lián)系電話:0551-62662879